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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大个的逆袭小说_此书可谓开创了一个社会都市类小说的巅峰作品,构思新颖,条理清晰,行云流水,人物耿云沐青性格刻画极其丰满。
我从来没有见过他那个样子,他像个发疯的小兽,红着眼睛,连同女生在内都被他揍了一遍。
回家的路上,我跟在他后边默默流泪,湿答答的头发趴在我头皮上,黏腻又恶心。
钟杉停住脚步,转过身,抬起头看着我,「别哭了,丑女是没有资格哭的,不知道吗?」
我捂上了自己的嘴。
大概是因为这次「救命之恩」,我对钟杉产生了一种雏鸟对妈妈一样的留恋。
在我还没有意识到喜欢是什么的时候,我就已经满眼都是他的影子了。
这些年里,他约会女孩子,我给他订餐厅;他带妹滑雪,我给他订场馆;甚至他和校花去开房,也是我交的押金。
和别人介绍我的时候,他总是会一把搂过我的肩膀,说:「这是我十多年的好哥们关雎。」
他早就长得比我高了,高了一个头。以我的身高也能抬头去看他下巴的线条和凌厉而好看的眉眼。
但这个时候我也只能努力直起背,向别人微笑附和,「是的,我和他认识十几年了。」
也喜欢了他这十几年。
我和钟杉都留在本地上大学。开学报道那天,我帮他收拾完行李,才回到自己的宿舍开始整理。
有人推门进来,我抬头一看,是他的校花女朋友。
钟杉从来没有说过他女友也和我们上一所大学,他甚至很少说她的事。我以为校花也会像他以往多任女朋友一样,一段时间后就会自动更新成下一位。
没想到他们上了一个大学,所以,这是不是说明,他要和她稳定下来了?
我还没来及多想,校花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她接起电话的时候一脸甜蜜,说话的语气像撒娇,带着南方女孩子特有的娇柔。
我反应过来,对面是钟杉。
我像窥见什么秘密一样,慌乱地翻起衣服,然后装作要去洗衣服推门出去。
关上门的那一刻,我听到电话对面钟杉的嗓音,介于低沉与清亮之间,因为隔着手机,更显性感,少年人的性感。
他说:「带你去吃饭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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