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最近看了一本非常好看的小说《权利之间的筹码》,是宋妧所写,书中主人公宋妧沈席玉精彩故事:谁知不远处,传来一声云淡风轻,不冷不热的讽笑,「怎么?你是瞧上本王的下属了?」熟悉的音色从不远处传来,听得我头皮发麻。多年过去,即便站在漆黑的荒野,我一眼就认出了沈席玉的身影。并不单薄,也不厚重,是恰到好处的身量,个头高挑。…
《权利之间的筹码》主角为宋妧沈席玉,这本书内容合理,情节上没有太多的漏洞,文笔不错。值得慢慢品味
我爹语重心长地告诫过我,到了别人的地盘,要懂得服软,这样能少吃一些苦。
于是我手脚发软地掀开帘子走出去。
黑灯瞎火,只见有个身量高大的男人挡住了火光。
我垂着眼飞快走去,牵起男人粗糙的五指:「夫君莫怪,是妾身不好,让夫君就等了。」
一时间,只有林间簌簌的风在响。
我斗胆仰头,借着灯火的光,看清眼前的男人。
浓眉大眼,胡须好像刀枪林立,魁梧骇人,像极了我爹桌案上供奉的关公。
我惊恐地张大嘴,哆嗦得更厉害了。
沈席玉怎么变成这样了?
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
我腿一软,阴差阳错栽进他怀里,硬着头皮柔声唤道:「呀……夫君……头好晕。」
主动投怀送抱,总不会错。
谁知不远处,传来一声云淡风轻,不冷不热的讽笑,「怎么?你是瞧上本王的下属了?」
熟悉的音色从不远处传来,听得我头皮发麻。
多年过去,即便站在漆黑的荒野,我一眼就认出了沈席玉的身影。
并不单薄,也不厚重,是恰到好处的身量,个头高挑。
说话的时候尾调会隐隐上扬,听来像阴恻恻的调侃。
当年他用肩膀,扛着我越过墙头,摘刚熟的春桃。
肩膀染满泥泞,眼中盛满柔光。
如今却早已物是人非。
沈席玉说完,头也不回地走了。
我惊觉方才的乌龙可能会叫我丢命,于是提着累赘的嫁衣,叮叮当当追进军帐。
「夫君,我错了。」
白烛跳动摇曳,屋中朴素,唯一的红便是我身上的嫁衣。
沈席玉丝毫没有娶我的意思。
果然,我是做妾来的。
我战战兢兢地跪在床下,大气不敢喘。
「抬起头来。」
沈席玉的声线如珠落玉盘,周身围着一层浑然天成的贵气。
只是语气不大好。
我怯生生地抬头。
入眼先是他华贵无痕的天青色衣袍。
往上,是束缚窄腰的玉带和环佩,青玉色的穗子垂在柔软的被褥间。
最后,是他的脸。
棱角分明的轮廓,剥削紧抿的唇,锐利深邃的眸,长开了一些,比之当年,更加俊美。
传言不虚,如今较王都的贵公子,一般无二了。
他忽略我湿润的眼角,稳坐高榻,薄唇勾起一抹冰冷的微笑,
「本王当年怎么伺候小姐的,小姐可还记得?
我惶惶抬眼,对上他沉静如水的眼眸,心头一惊。
当年沈席玉时时刻刻跟在我身边,我一句不喜,他便替我挡下王都世家公子抛来的绣球花。
我任性娇纵,犯了错,爹爹第一个打的便是他。
因此沈席玉不光不受我爹待见,更不受整个王都世族的待见。
他因为我吃了许多苦。
可当沈席玉站在青涩的雨里,双眸黑沉坚定,「小姐,我心悦你。」
我搅弄着帕子,后退一步,「你我……身份有别,我想了很久,我们还是算了。」
轻飘飘一句话,把我和他的情意,一笔勾销。
沈席玉眼底的明光一寸寸消失,隔天就被家丁打出了府。
这是我对他说过最后的话。
如今他要我伺候他。
要命。
万一毛手毛脚把沈席玉惹毛了,死得更快。
「怎么?不会?」沈席玉反手一提,将我拽进去,翻身扣住我纤细的脖颈,笑得温吞渗人,「刚才对别人投怀送抱的时候,倒是轻车熟路,到我这儿,便不行了?」
我脸一白,「认……认错了……」
「才分开几年,小姐就不认识我了?当初朝夕相对,是喂狗了?」
沈席玉显然已经恨上了始乱终弃的我,冷笑一声,玉指一挑,卸了我身上的珠宝。
「当年用哪只脚踩了本王的背?」
我快被沈席玉的气势吓死了,视死如归道:「两只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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