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主人公是的书名叫《宿敌求娶》,是一部关于主人公的火热小说,凭借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每次我上房揭瓦,将我哥的书房搞得鸡飞狗跳,我哥都会扯过掉了一条腿的书桌,不紧不慢写一篇檄文,控诉我的罪行。日积月累,我的武艺突飞猛进,我哥的文章也越发犀利斐然。我娘忧心忡忡:「这样下去不行啊,阿风娶不上媳妇无所谓,阿月要嫁不出去可怎么办?」…
宿敌求娶字里行间,充满童年真童趣, 欢声笑语不绝于耳,不失为一篇佳作。
代兄出征三年,凯旋第二天,宿敌萧云霁进宫求了一纸婚书,说要娶我。
我在宫门外等了一天,眼含热泪:「萧将军,臣女不配。」
萧云霁打马而来,挑眉一笑:
「令兄说他妹妹温婉贤淑,今日一见,容二小姐的确端庄大方,与本将军天造地设。」
我温柔一笑,捏碎了袖中的匕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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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容月,我爹是大燕镇北将军,我娘是大燕第一才女。
我还有一个同胞哥哥,容风。
我们兄妹俩完美继承了爹娘的基因,只是稍微出现了那么一点偏差。
我随了我爹,天生力大无穷,骨骼清奇。
而我哥随了我娘,成日里书不离手,抓只鸡都费劲。
每次我上房揭瓦,将我哥的书房搞得鸡飞狗跳,我哥都会扯过掉了一条腿的书桌,不紧不慢写一篇檄文,控诉我的罪行。
日积月累,我的武艺突飞猛进,我哥的文章也越发犀利斐然。
我娘忧心忡忡:
「这样下去不行啊,阿风娶不上媳妇无所谓,阿月要嫁不出去可怎么办?」
我爹倒很乐观:
「阿月是天生的将才!怎么会没人要?」
这句夸奖深得我意。
咔嚓!
我一个激动,直接劈碎了三根梅花桩。
「既然我这么厉害,那以后我的夫君肯定是大燕最好看的男人了?!」
我爹沉默了一下。
「……实在不行,套麻袋吧。」
然后我就拿麻袋套了安国公府的小世子萧云霁——在全京城各个街巷蹲守一个月后,我确定,他就是最好看的那一个。
「你是谁?」萧云霁小小年纪,性格倒是沉稳得不行,「你想要什么,本世子都能给。」
我托着腮:「我要抓你回去当压寨夫人!」
麻袋里安静下来。
我撇嘴,真是没诚意,这么小的要求都不满足。
然后我发现麻袋破了一个小洞,萧云霁正试图逃跑,被我一眼识破,一拳下去,他彻底昏了过去。
我把麻袋扔到了安国公府的大门前就溜了。
萧云霁这人没什么意思,于是我转眼就把这事儿忘了。
我更在意另一件事——我爹准备送我去无名山学武艺了!
至于我哥,就顺带在无名山下的无名书院念书。
出发前我才发现娘亲给我的红玉簪不知道丢哪里去了,我哥安慰我:
「丢了也好,省得以后打人的时候束手束脚。」
最后他顶着一张爹娘混打的脸和我一起出了城。
六年后,西南战事起,爹爹在战场受伤的消息传来。
我决定代兄出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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