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主人公是的书名叫《傻大个的逆袭》,是一部关于主人公的火热小说,凭借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我和钟杉都留在本地上大学。开学报道那天,我帮他收拾完行李,才回到自己的宿舍开始整理。有人推门进来,我抬头一看,是他的校花女朋友。钟杉从来没有说过他女友也和我们上一所大学,他甚至很少说她的事。我以为校花也会像他以往多任女朋友一样,一段时间后就会自动更新成下一位。…
《傻大个的逆袭》这本书反复看了几遍,后面一度想放弃,但情节还是吸引了我,作者关雎文笔很不错。故事内容给人大气有不失柔情,以感情为主线。
我和钟杉都留在本地上大学。开学报道那天,我帮他收拾完行李,才回到自己的宿舍开始整理。
有人推门进来,我抬头一看,是他的校花女朋友。
钟杉从来没有说过他女友也和我们上一所大学,他甚至很少说她的事。我以为校花也会像他以往多任女朋友一样,一段时间后就会自动更新成下一位。
没想到他们上了一个大学,所以,这是不是说明,他要和她稳定下来了?
我还没来及多想,校花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她接起电话的时候一脸甜蜜,说话的语气像撒娇,带着南方女孩子特有的娇柔。
我反应过来,对面是钟杉。
我像窥见什么秘密一样,慌乱地翻起衣服,然后装作要去洗衣服推门出去。
关上门的那一刻,我听到电话对面钟杉的嗓音,介于低沉与清亮之间,因为隔着手机,更显性感,少年人的性感。
他说:「带你去吃饭好不好?」
说完还轻笑了一下。
我在门外已经呆了。
我从来没有听过他用这种语气对自己的女朋友说话。
他过往那些女朋友,要么像我一样,前前后后照顾他的心情;要么大小姐脾气,最后一定和他闹到彻底崩盘。
我在这一刻无比清晰地意识到,他认真了。
「他认真了,关雎。」我对自己说。
心口处突然传来一阵痉挛,像被电击中,绞痛充斥着我的胸腔。
我蹲下来,把头埋进膝盖里。
过去那么多年,我不是没有考虑过放弃他。
他还没变成现在这幅海王模样之前,有一年夏天,他第一次喜欢上一个女孩,还是暗恋。
他会默默地在她抽屉里放上她最爱喝的饮料,会给她带早餐,因为怕早餐凉掉还特意包在衣服里面。而这些,都是我过往对他做的。
我第一次对自己说,放下他吧。
可是我做不到。
从九岁那年从厕所被他带出来开始,看着他、关心他仿佛就成了我的本能反应。他像一种我依赖了十几年的药,戒断反应太痛苦,我戒不掉。
可是那个名字叫作叶初的女孩最后还是拒绝了他。
她大步走进来,把他送的东西放到他的桌子上,对他说:「毫无理由地对一个人好会让人失掉自己。你好自为之。」
她说这话的时候,看着我。
我回到宿舍的时候,校花正在化妆。
她从镜子里看到我,对我展露微笑。我有点紧张,对她也点了点头。
以往钟杉的女朋友,对我只有两种态度,要么忽视,要么敌视。
第一次见到这么和善的态度,我有些适应不了。
但,总算不用像个蜗牛一样蜷缩着减少存在感了。
希望以后能正常相处吧,我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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