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家佚名大大的完结力作《寡妇的春天》火热来袭,,书中主人公是白花儿刘三斤,小说故事简述是:我不懂医术,刘三斤又不让叫人,最后我去老郎中那里,买了许多止血的药材。老郎中看了看那些药材,又看了看我。我嘿嘿两声:「家里的牛要生了,我怕它大出血。」为了我的性福生活,就委屈委屈牛郎,反正它也不需要什么名声。等我带着药材回去的时候,刘三斤已经倒在了我的床上。…
《寡妇的春天》真的是一本很好看的小说,人物刻画的很生动,性格鲜明,值得一看。
我不懂医术,刘三斤又不让叫人,最后我去老郎中那里,买了许多止血的药材。
老郎中看了看那些药材,又看了看我。
我嘿嘿两声:「家里的牛要生了,我怕它大出血。」
为了我的性福生活,就委屈委屈牛郎,反正它也不需要什么名声。
等我带着药材回去的时候,刘三斤已经倒在了我的床上。
倒是一点不认生。
我想将他身上的衣服去掉一些,好让我看清他的伤。
手刚搭上他的衣服,就被他捉住了手。
「我自己来。」
我依依不舍地松了手:「哦哦哦,好的好的。」
刘三斤伤得不轻,身上有好几处伤口,特别是手臂上那伤深可见骨。
我把药敷上去的时候,他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
不愧是我看上的男人。
「牛郎,枯木要逢春了。」我递了把牛草到牛郎嘴边。
牛郎看着我,朝我打了个响鼻。
我嫌弃地丢下带了它鼻涕的牛草,辩解道:「虽然他上次绑了我,但是你是没看到他的八块腹肌。没有什么事情,是八块腹肌解决不了的。」
牛郎眨了眨眼睛。
「如果有,就再加两块胸肌。」
牛郎自愧不如地低头吃起牛草来。
我喂完牛郎回房间的时候,发现刘三斤已经不见了。
才不过三天,他居然可以行动自如了。
按照这个速度,岂不是过不了多久就可以跟我困觉了?
感动天,感动地,感动牛郎。
为了显示我不是那么的饥渴,在刘三斤回家第三天,听路过的王大妈说刘三斤终于开门杀猪了以后,我才在夕阳落下山头之后,穿了一件压箱底的烟紫色罗裙,娉娉袅袅去了刘三斤家里。
刘三斤擦着手中的杀猪刀,睨了门口的我一眼。
那一眼可谓是魅惑众生,让我进门的时候,一脚绊在了门槛上,摔了个美女啃泥。
刘三斤将杀猪刀放在案上,嗤笑了一声:「倒也不必行此大礼。」
我双手撑地爬了起来,笑道:「这不是为我们的周公之礼,做个铺垫?」
话一落,我就看到了刘三斤面上淡淡的桃花色。
这样我就更来劲儿了。
我走到他跟前,伸出我的纤纤玉指隔着衣服点在他的胸膛上:「你不会不认吧?」
手感不错。
再抬头看他时,那桃花色已经染上了他的耳尖,与他往日的形象判若两人。
「还是……」我手指在他胸膛上绕了一圈,「你不会不行吧?」
我的话音刚落,手指就被他握在了手中。
果然,男人是不能说不行的。
被我一激,刘三斤果真就带我进了屋。
他抬手一挥,门窗都被风迅速合上。
折腾了一夜,我才沉沉睡了过去。
「我向来说话算数。」睡过去之前,刘三斤的声音响在身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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