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宿舍其他三个都是舔狗,为了合群,我也得找个人舔啊!既然要舔,就得舔个最厉害的,要不显得我没眼光,没志向。所以我选了高冷校草林烨。…
被人鱼救了_是一本很好的小说,代入感很好,感觉身临其境,人物刻画有血有肉,性格分明,部分章节文笔稍显粗糙但无伤大雅,总体来说很不错的一部豪门小说,非常值得一看
我憋着气一路往他家跑,脚痛得厉害,我在他楼下脱了鞋,发现袜子已经全部被血浸透了。
那些汩汩渗出的血滴,就像是我正在流逝的生命。
我「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一直以来,我都不想搞得自己太紧张太沮丧,可实际上,头顶悬着的那柄剑,正离我的脖子越来越近。
只是我选择视而不见。
可我得活着呀,因为我还背负着爸爸妈妈的爱,因为爸妈出事的时候,我也在车上。
是他们用自己的命,换我活下来的。
我不能死!
我必须让林烨说爱我。
我忍着刺痛,敲开了林烨家的门。
已经是深夜十一点。
林烨穿着睡袍,看到我后很惊讶。
他还没说话,我就一把挤了进去。
我一言不发开始脱衣服,很快就脱得只剩一个吊带。
林烨此时才反应过来,一把握住我的手臂,愠怒道:「周可可,你在干什么?」
我整个人撞入他怀里,顾不得羞耻:「林烨,你想不想跟我睡?
「我还从没有跟任何人睡过。」
我扯着笑脸,泪水滚滚而落:「只要你说一句爱我,我愿意陪你睡,绝对不要你负责,以后再也不纠缠你。」
林烨太过震惊,手上力道也松了。
我趁机踮起脚吻住了他,伸手扯开了他的浴袍。
17
我胡乱地吻着他,像是一头急切求生的野兽。
我吻着他的脸,他的唇,他的下巴,他的喉结。
可我渐渐感觉到不对劲。
林烨就像是一尊雕像,一动也不动。
我睁开雾蒙蒙的眼,看到他正用一种无限怜悯的眼神看我。
轰……
就像是猛然被泼了一盆冰水。
我所有的热度和勇气,在他这样的眼神里,退得干干净净。
啊……
我一直在骗自己。
我并不是随便挑个人舔。
我并不是为了合群。
我是真的喜欢他呀。
喜欢耀眼的、冷酷的、自持的、帅气的他。
可我不敢承认。
我不敢太爱他,我不敢付出太多真心。
可在我自己都没有发现的时候,我已经很爱很爱他了。
我慢慢松开他,退后两三步:「对,对不起,我有必须这么做的理由。
「如果你不说,我,我会……」
喉咙猛地一阵剧痛,像是被人扼住了,我一个音也发不出来。
触犯规则了,我无法告诉他背后的隐秘。
我一屁股坐了下来,开始脱鞋。
让他看到我脚上的血,他也会明白。
可就是那么诡异。
我脚上此刻干干净净的,一点痕迹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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