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露丸是用来给将死之人吊命用的,陆琛不知她一个身强力壮的武将要这个作何用。
但他也无心探索,满心只想着赶紧救青雁。
随口答应:“孤应了。”
接着便匆匆拉着简夏去了青雁的飞燕宫。
飞燕宫富丽奢侈,殿内跪了一地宫人和太医。
床上则躺着一个小巧娇美的女人,秀眉颦蹙,一副病弱之态。
看见陆琛,青雁泣声道:“子期……”
陆琛立刻坐到床边将她抱进怀里,像抱着什么珍宝似的哄着。
简夏走上前,有内侍立刻端来一个碗和镶金匕首。
她拿起匕首,撸起袖子麻木又熟练在手臂上割下一刀,一阵剧烈的疼痛传来,她却只是握紧双手,连眉头都不曾皱一下。
李家家训,流血不流泪。
李家人各个都是顶天立地的英雄,简夏亦不例外,她从小就不会哭,疼痛对她来说,是只需要忍忍便能过去的。
但嫁给陆琛三年,她却体会到过比上战场受伤更难捱的痛。
是心痛。
可悲的是,简夏也不会排解这种心痛。
赤红的血一滴滴落在碗里。
太医立刻将她的血与药相融,端给青雁喝,是由陆琛一口一口亲手喂的。
喝了药,青雁恢复了精神,看到不远处的简夏,眼神一阵瑟缩。
陆琛感受到她的排斥,知道青雁不喜欢简夏,甚至没让太医先帮简夏包扎,便投去一个冷淡的眼神:“你出去。”
连一旁的内侍都怜悯的看向简夏,她却只是默默颔首,随手撕下衣袖为自己包扎,转身,默然离开。
踏出宫门前,又听到里面传来陆琛温柔的声音。
“雁儿乖,吃了这颗蜜枣便不苦了。”
真温柔啊,简夏想,是她从未体会过的柔情蜜意。
她僵硬的走出飞燕宫,外面还在下雨,也没人给她打伞,她便一个人走进雨中,单薄又落寞。
临走前陆琛哄着青雁的话传入耳中。
把简夏的思绪拉回了很多年前,那时的陆琛也曾那么温柔的跟她说过一次话。
仅此一次,她便记到如今。
那是四年前,他还未即位时。
彼时先帝已经病重,但他有五个儿子,个个对皇位虎视眈眈。
而陆琛当时最为受宠,因此是其他皇子的眼中钉,被先帝派去边关征战时,遭人陷害受了重伤,身边亲信全部被杀。
她得知消息后,拿上一把剑,盔甲都来不及穿。
策马飞奔,赶了三天三夜的路。
马跑死了三只,才赶到边关,从尸山血海中把重伤濒死的陆琛挖了出来。
整个玉京都知道李家嫡女不爱红妆爱武装,但无人知晓,她亦有自己的少女心思。
简夏喜欢陆琛。
从第一次陪父亲进宫觐见,在御花园遇到那个尊贵少年后,她便已沦陷。
那一次,她用命把陆琛从边关救了出来。
陆琛中了毒,她就用自己的血喂了他三天三夜;
陆琛需要天山雪莲吊命,她便扛着病躯去满是狼群的天山取药,险些命丧狼口;
边关苦寒,她便解尽衣裳,用自己的身体为他取暖。
陆琛烧得迷迷糊糊,根本连她的脸都看不清。
但却用抓住她的手,给她承诺:“请问姑娘芳名?待我清醒,必不负姑娘今日之恩。”
但简夏还来不及说,他就晕了过去。
后来,简夏自己也支撑不住晕了过去,两人是被她及时赶来的父亲救了。
为了保全她女儿家的声誉,李父一边为她禁足疗伤,一边禁止她再见陆琛。
再次相见时,已是洞房花烛夜。
他掀开她的盖头,简夏心中紧张又欢喜,一抬头,对上的却是他满眼憎恶的目光。
“简夏,毁了孤许给雁儿一生一世一双人的诺言,你可还满意?”
那一刻,他神色冰寒,她满目皆惊。
说完这句话,陆琛拂袖离去,哄了青雁一晚上。
而简夏看着空寂的新房,许久缓不过神。
她从不强求什么,若早知陆琛心中有人,必不会入宫。
她本就该是沙场上展翅翱翔的鸟,是因为对他的爱,才甘心自折羽翼,留在这深宫。
却不想,庭院深深,锁住的竟然是他们两个人。
简夏回忆着从前,在雨中踽踽独行。
手臂上的血与雨水交融,下一秒,她便猛地倒在了雨中。
醒来时,还是只有惊春在床榻前,抓着她受伤的手低泣。
简夏扯了扯干裂的嘴唇,安抚道:“别哭了,不疼的。”
惊春还是哭,她又道:“真的,在战场受的伤可比这疼多了。”
她有心安慰,扯出一抹笑撩起衣袖,想给她看从前留下的各种伤疤。
却只看到一片白净。
简夏一怔,这才想起,当初嫁进皇宫前,她怕陆琛嫌弃自己满身的伤疤,特意忍着剧痛去泡了百虫浴。
虽然要忍受蚀骨穿心的痛整整一晚,褪掉一层皮,但却可以祛疤。
如今,她全身上下,只有手臂那为青雁取血的,满目疤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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