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多年了,你怎么还是这么粗心。我看看手机,又抬头看看他,用眼神表达的疑惑。他似乎很意外地挑了挑眉,不记得我了吗?我是程衔啊。程衔?我怎么会不记得。…
《衔来果》真的是一本很好看的小说,人物刻画的很生动,性格鲜明,值得一看。
我和隋淮沉默了整整一天,待在同一个房子里却安静得不像话。
傍晚的时候他带上大衣出了门,不过一会儿,我的手机收到一条消息——
今晚我有事,不吃饭了。
我只看了一眼,就关了屏幕。
一种呼吸困难的窒息感再次涌了上来。
我大概知道是什么事,毕竟裴栀刚发了一条说自己晚上要加班的微博。
他们可以一起出去吃个饭,隋淮就在楼下等她下班,到了晚上……
晚上,隋淮还会回来吗?
我深呼吸一口气,也拿着钥匙出了门。
冬天还没有过去,空气又涩又凉,树上的叶子都光了,只是还没下雪。
我漫无目的地走着,明明已经晚饭的点,我却还是没有感到一丝饥饿。
我胡乱地想着,隋淮这个时候跟裴栀在干什么呢?
应该刚刚吃完饭吧,以前我跟隋淮出去吃东西,我喜欢吃火锅吃烧烤,可是隋淮对这些重油重辣的东西总是嗤之以鼻。
如果换成裴栀,他应该会心甘情愿陪她吃一切她想吃的东西吧?
过去的我一直看不透,其实这么多年的爱意早就变成了一种执着,一种不甘。
每当我和隋淮在一起时,我就会想起隋淮和裴栀。
如果说裴栀是隋淮心头的玫瑰,那么她就是深深扎进我心脏里的刺。
这三年里,那些刺越扎越深,直到我完全免疫。
走着走着,我路过一家酒吧,驻唱歌手的声音从敞开的大门飘了出来。神使鬼差般,我提步走了进去。
酒吧里的人很少,大概是时间还早的缘故,歌手坐在舞台上,抱着吉他低头调音色,偶尔出声唱两句。
我往吧台要了一杯甜酒,坐在远处眯着眼看向舞台。
灯光昏暗,让人看不清身边人的脸。
一杯酒下肚,我的脸已经开始发烫,我自知酒量并不好,于是喝完那一杯就往门外走去。
出门时夜色更暗了几分,天气也更加寒冷,我打了个哆嗦,正要拿出手机打车,可是摸遍口袋,也没有找到自己的手机。
这时,身后突然传来一道声音——
果果!
我随之一愣。
果果是我高中时的昵称,那时候脸蛋圆,又时常红彤彤的,于是高中的同学就给我起了这样一个外号。
我回过头,看到一个向我奔来的身影。
我眯起眼睛一看,从衣着上才看出这正是刚刚坐在台上的驻唱歌手。
我站在原地等他跑近,他的嘴中呼出热气,好不容易把气喘匀,就把手机往我手里一塞。
这么多年了,你怎么还是这么粗心。
我看看手机,又抬头看看他,用眼神表达的疑惑。
他似乎很意外地挑了挑眉,不记得我了吗?我是程衔啊。
程衔?
我怎么会不记得。
我高中时的同桌,喜欢打篮球喜欢睡懒觉,还喜欢在早自修顶着蒙眬的睡眼找我要作业抄。
老师对他的行为总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毕竟程衔的人生,用一篇《我的区长父亲》就可以书写。
当时所有人都以为他会有一帆风顺的人生,直到高三那年他吵着要去玩音乐,一气之下与家中决裂跑了出去,从此退学,销声匿迹。
他看着我的表情,笑了笑。
怎么样?想起来了吧。
我点点头,又把围巾往上拉了拉捂住自己的下巴,好久不见啊,你在这儿工作吗?
程衔摇摇头,我朋友的酒吧,歌手临时请假,找我来帮忙。
我点头,下一秒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我曾经遇到过很多同学,他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无一例外的变得成熟而寡言。
曾经勾肩搭背一起上厕所的兄弟,变成了酒局上互相吹捧的青年人;曾经深夜倾听对方伤心事的姐妹,结婚时连请帖都不曾发上一封。
人们都说这是常态,这就是长大。
而在这被大流裹挟的常态中,好像只有程衔一直站在原地。
他右手一揽,说:走啊我送你回家。
仿佛一瞬间回到十年前,我们十六岁,他打完球后懒洋洋地揽过正在写作业的我,走啊陪我去小卖铺。
只是那时的我点头说好,十年后的我只能努力地想着托词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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