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这本《吃货的威风》是安末的小说,书中主人公安末顾淮的精彩内容:我被他笑的红了脸,却还是往嘴里塞了一口肉。这么美味的东西,多吃一点怎么了?顾淮瞧着我也是有趣,等我吃饱了,问道:「你是谁家的女儿?这么晚了还不回家?」我这会子才想起了我是和哥哥走散了:「我,我走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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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安末,我爹是当朝的大将军安武,我上面还有三个哥哥,因我是家中最小的一个,所以起了个名叫末儿。
我爹自幼习武,是个大老粗,却偏偏娶了我娘这么一个温柔似水的娇小姐,一世专情,以夫人为大。
而我身为我爹唯一的一个女儿,几乎是被他当做眼珠子一样疼的。
据我娘说,她本想把我养成腹有诗书气自华的文雅之人,可我爹成了她教育孩子路上最大的绊脚石。
当然,我自己也不是那块料。
我有我自己的天赋,比如吃,而且从我很小的时候就表现出来了。
抓周的时候满目玲琅的物品里抓了一串冰糖葫芦。
牙牙学语时学会的第一句话是「要吃肉肉!」
三岁的时候认不清自己的房间却能清楚的记得厨房在哪。
会跑了之后做的最多的事就是拉着爹或者哥哥上街买好吃的。
你若是问我琴棋书画、诗词歌赋,我是一概不通。
可是这京城之中谁家的东西最好吃,最正宗估计没有人比我更加清楚了。
而我和顾淮相识也是因为吃。
那年我才五岁,在庙会上和哥哥走散了,说起来我到是不害怕,甚至还有点新奇,因为我闻到了一股从未闻过的香味。
等我找到了我才知道是顾淮和伺候他的人在空地上搭了一个架子,烤的羊腿。
他们看见我的时候是有些懵的,我也能理解,毕竟谁在自己做饭的时候突然看见一个留着口水直勾勾盯着自己的饭的人都会懵。
顾淮用随身带的刀子割下来一块羊肉递给我。
我发誓,那是我吃过最好吃的烤羊腿,没有之一。
我贪吃,又饿了一天,最后这个羊腿的大半竟是进了我的肚子。
顾淮身旁的人看着我笑:
「真是瞧不出,这小姑娘年纪不大,到还挺能吃。」
我被他笑的红了脸,却还是往嘴里塞了一口肉。
这么美味的东西,多吃一点怎么了?
顾淮瞧着我也是有趣,等我吃饱了,问道:
「你是谁家的女儿?这么晚了还不回家?」
我这会子才想起了我是和哥哥走散了:
「我,我走丢了。」
顾淮愣了一下:
「那你家在哪?我送你回去。」
我有些委屈
「我,我不知道。」
顾淮转身对旁边的人道:
「通知京城府尹,看看谁家丢了孩子。」
「是。」
那人正要走,我连忙拉住顾淮的袖子:
「小哥哥,不用这么麻烦的,我能找到家。」
顾淮挑了挑眉毛:
「你知道你家在哪?」
我摇了摇头,很坚定的说:
「不知道,但是我能找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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