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主人公是萧准楚凌雪的书名叫《太子是我老乡》,它是一本言情类小说,凭借两人之间的恋爱感情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骏马嘶鸣,绊马索掀翻了马车。马车里天旋地转,萧准护住我的头,他抱着我摔出了马车。 黑衣刺客从四面八方涌来,护卫围成一圈,将我和萧准护在圈内。 我第一次见到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的搏命场面,心都快跳出嗓子眼了。萧准紧紧握住我的手,和我十指紧扣,以保护者的姿态,将我护在身后。…
太子是我老乡是一部非常精彩的小说,这部小说情节曲折动人让人爱不释手,作者是佚名,推荐大家阅读。
骏马嘶鸣,绊马索掀翻了马车。马车里天旋地转,萧准护住我的头,他抱着我摔出了马车。
黑衣刺客从四面八方涌来,护卫围成一圈,将我和萧准护在圈内。
我第一次见到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的搏命场面,心都快跳出嗓子眼了。萧准紧紧握住我的手,和我十指紧扣,以保护者的姿态,将我护在身后。
咻——
「小心!」
一切发生的太快了,我根本来不及反应。我只听到箭矢插入皮肉的声音,他发出一声隐忍的闷哼。
萧准用身体替我挡了一箭!
这一箭本来是冲着我的后心射来的,我要是中箭,必死无疑。他抱着我俯下身,箭矢没入他的右肩。
萧准带在身边的护卫都是精锐,他们杀出了一个豁口,心腹喊道:「殿下,您和太子妃先走!兄弟们断后!」
萧准拉着我,沿着崎岖的山路奔跑。我们跑了很久,精疲力竭地坐在一棵大树下。
他失血过多,脸色苍白如纸。
「中箭不能随便拔出来,但是我担心箭上淬了毒,还是尽早拔出来好。你放心,我身上有从神医那里搜刮来的金疮药,凝血效果特别好。」
「嗯,你拔吧。」
我捡了块木头,用手绢包好让他咬着,「我拔了,会很痛,你忍忍。」
我还没动手,自己已经满头大汗了。我调整了呼吸,握住箭,咬牙拔了出来。
噗嗤——
温热的血溅在我的脸上,我顾不上擦拭,赶紧给他上药。
神医的金疮药有奇效,洒在伤口上,血很快就止住了。
我松了一口气,幸好我惜命,问神医要了好多药,关键时刻派上了用场。
萧准伸出手,帮我擦去脸上的血迹,「脏了。」
我愣住,他突然倒向我,下巴枕着我的肩膀,「没力气了,借我靠一会儿。」
「嗯,好。」
萧准的重量几乎都压在我身上,我抱住了他的腰,慢慢收紧臂弯。劫后余生,我第一次感觉到这个男人很可靠。
「你的身上好软,香香的,抱起来很舒服。」
萧准说话时呼出的热气扑在我的耳边,我的耳朵红了。
「萧准,你为什么舍命救我?」
「因为我乐于助人,心地善良。」
我笑了,真诚地说:「谢谢。」
「干嘛忽然这么正经,我都不习惯了。」
我感到愧疚,在此之前,我还对他有所保留,不能完全信任他。而他,却对我如此仗义,更显得我小人之心。
「准哥,我一定会帮你坐上皇位,最后的胜利,一定属于我们恶友组。」
「嗯。」萧准摸了摸我的后颈,「楚楚,唱首歌来听听吧。」
他现在就算是让我去给他摘星星,我都会找梯子,「你想听什么歌?」
「我不知道歌名,只记得调子,是我……妈最喜欢的歌。」
萧准哼了调子,我立即反应过来,「周杰伦的《稻香》,这么脍炙人口的歌你不知道歌名?」
「我很少听歌,富二代的事你少管。」
我:……
我清了清嗓子,给大少爷唱歌。
萧准让我唱了一遍又一遍,百听不厌。我想,他是想他妈妈了。
我轻拍他的背,像对待小朋友一样,唱歌哄他。
「小时候,我妈就是这么哄我睡觉的。」
他小时候……《稻香》是 2008 年发布的歌,还要听催眠曲的年龄,应该是七岁之前吧。我去,萧准是 00 后?
准哥原来是个弟弟。
「继续,你唱歌很好听。」
我感觉到萧准的体温升高了,摸了摸他的额头,很烫,他发烧了。我从袖袋里翻找出退烧药,喂他吃下。
「楚楚……」
萧准陷入了昏迷,他的身形高大挺拔,此刻,却显得有些弱小无助。
我听到他不断在我耳边低吟:「楚楚……别怕……别怕……」
我的心像是坠在了一团棉花里,一种无法形容的触动,在我心中久久不散。
我的鼻子酸涩,小心翼翼地将他又抱紧了一些,「有你在,我不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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