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件事对他来说只是举手之劳,他还能记得我,我有些吃惊:「真的吗?你居然还记得,自我介绍一下,许梓清。」「周致野。」周致野笑了一下,「因为蛋糕很好吃,而且你当时好像要哭了,所以印象比较深。」原来那么明显吗,我以为我忍住了。…
《迷失自我的爱》这本书相对于以往看过的那种千篇一律的小说,此文确实是比较别具一格,尤其是开篇情节跌宕起伏留有悬念。
但是他说出来的话还挺让我震惊的,我真的完全没想过他会想复合。
我以为他和我分开不会有任何遗憾,甚至应该很快会和袁楠修成正果。
大概是出于困惑吧,我就问了出来:「为什么?」
宋远河现在倒是愿意告诉我自己在想什么,而不像从前一样什么也不说,闷在心里冷冰冰的,叫我想破头,焦躁难安。
「和你分开的半个月,我很不开心。」他垂着眼睛没有看我,看起来有些低落和纳闷,可能他自己也没想明白为什么会不开心。
我盯着他瞧了一会,打开门,「你只是不习惯,但你迟早会习惯的,别来了。」
「是吗?」
我关门的时候听到宋远河低声反问了一句,不是质疑,好像他自己也在思考问题的答案。
靠在门上,我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胸口,跳动得并不剧烈,只有一丝丝可以忽略的疼。
「是。」
这句话我讲给自己听,也讲给回忆听。
时间再长一点,他对我而言就是陌生人了,现在不要出现。
公司有去美国总部学习一年的机会,我争取到了,和爸妈沟通之后,就上了飞机,白云之上,所有被抛弃的自尊,丢掉的坚持,放弃的性格,我都找了回来。
在美国的一年因为没什么其他要分心的东西,感觉除了工作,生活一片空白,我就只能全身心扑上去,慢慢在总部站稳了脚跟,学习交流时间结束,也成功留了下来,成为了项目部的副总监。
公司和 M 大一个计算机实验室有合作要谈,我便带着几个人去了 M 大一趟,和史密斯教授见面的时候,他身边跟了一个学生,很高,是当初带我进 A 大的男生。
那一瞬间,被埋藏的记忆蜂拥而来,我想到袁楠说的那句「一般」。
忍不住偏头看了一眼墙壁上的镜子,还是那张脸,但四年里我被磨去的棱角又浮现,只是这一次藏在了眸底深处,原来一个人,真的可以脱胎换骨。
我冲那个男生友善地笑了笑,开始和史密斯教授谈合作。
教授是个爽快人,我们只谈了四十多分钟,就基本确定了初步合作的意向。
他让周致野带我们一行人逛逛实验室,顺便逛逛 M 大。
「你是今年刚来读研的吗?」我抬头看着周致野,随便问了问。
他乡遇故知,还是给我善意的故人,不免觉得有些亲近。
周致野点点头:「不是,研二了,我记得你。」
那件事对他来说只是举手之劳,他还能记得我,我有些吃惊:「真的吗?你居然还记得,自我介绍一下,许梓清。」
「周致野。」周致野笑了一下,「因为蛋糕很好吃,而且你当时好像要哭了,所以印象比较深。」
原来那么明显吗,我以为我忍住了。
我笑了笑,心里没再起波澜,都过去了。
因为同事们都表示想吃 M 大的食堂,周致野征求过大家的意见后,就带我们去了 M 大的一家中式餐厅。
环境很好。
让我吃惊的是周致野明明是在场最小的一个,却把大家都照顾得无微不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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